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今天是:
 
站内搜索:
广西元丰律师事务所
律所简介 更多>>
    元丰所是由原(国办)贵港市经济律师事务所改制而来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贵港市经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是贵港市成立最早的一批律师事务所。元丰秉承稳健、创新、追求卓越的现代法律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社会务界的肯定和好评,多次被广西区司法厅、贵港市司法局授予荣誉称号。
律师简介 更多>>


梁之宁 律师
简历:
       



梁炳南 律师
简历:       梁律师法学大专毕业,于1992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便从事律师工作,是有15年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



梁前进 律师
简历:

      梁律师于200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获得律师资格,现为元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广西壮族自治区律师协会民商法委员会委员




刘洊 律师
简历:

       刘律师拥有医学与法学两类专业学历,刘律师不仅具备扎实的法学功底,还具有十余年在上市公司担任管理工作经验




覃寿平 律师
简历:

     覃寿平,男,1972年9月出生,广西元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黄恒燕 律师
简历:
    黄律师于2005年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从事律师职业前曾担


黄广和 律师
简历:
    黄律师在元丰律师事务所执业前曾在广西国海律师事务所执业,先后担任多家建筑工程公司的法律顾问,对经济合同纠纷、各类房产合同纠纷、建设工



覃健 律师
简历:
    覃律师工作踏实,兢兢业业,待人热情,一直秉着“信誉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精神,在法学专业领域不断学习,深入研究。自执业以来,通过自己“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法律服务

 
 
业务范围  
 
 
律师见证
更新日期: 2010-7-20  阅读: 5381次  打印文章  返回上一页
律师见证是由作为法律专业人士的律师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就当事人的某一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确认的一种律师业务类型,是律师的基本业 务之一。

    一、证实当事人行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误解等情形,为此律师要同当事人会谈并查阅、核实各类材料原件。

    二、是当事人行为合法,不存在违法或规避法律之情形,为此律师要认真查阅全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只有当事人的行为既真实又合法的,律师才会出具律师见证书,否则,律师会建议或要求当事人调整行为方式直至符合真实合法的要求,如仍达不到此要求,则律师会拒绝当事人的委托。

    三、律师见证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对当事人申请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证明的活动。公证机关的公证是代表国家经过法定程序所进行的证明活动,律师见证的法律属性应归为“组织证”或“私证”,而且律师见证的范围比公证的范围更机动、灵活一些。

    四、律师见证有许多优点,律师见证的程序比较方便、灵活、快捷见证过程中 能针对具体事情的具体情况结合律师的实践经验提出法律意见,对尚未成熟的事件能提供多方的法律咨询、判断和法律帮助。这些优点是公证机关 无法具备、比拟的。尤其是涉外投资合同、涉外投资项目的洽谈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而不能办理公证。

    五、见证业务内容

    1、合同见证:谈判、签订、履行、变更、转让、中止、解除、调解与诉 讼。
    2、房产见证:买卖、转让、赠与、继承事务。
    3、财产见证:买卖、转让、赠与、继承、登记、备案。
    4、影像遗嘱见证:遗嘱的书面、录象程序见证。 
    5、公司股东大会见证。
   

 
 
广西元丰律师事务所
元丰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天悦豪庭(天悦大厦)4楼 电话:0775-4552060 传真:0775-4552060